起重司索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21.8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。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禁止吊運重物從人的上空越過。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,不準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。
21.9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繩索,吊運中發(fā)現(xiàn)綁扎松動或吊運工具發(fā)生異樣,怪聲時應立即停止作業(yè),進行檢查,絕不可存在僥幸心理。
21.10利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重物,重量的分布不得超過起重機的額定負荷,同時兩臺起重機之間應有一定的距離,以防碰撞。
21.11起吊物件時,應將附在物件上的活動件和綁扎后留下的不受負荷的繩頭固定好,以防吊物移動是活動件傷人。
21.12兩人以上操作必須指定一人負責指揮,吊運開始時必須待所有人員離開后才能發(fā)出起吊信號。
21.13指揮手勢,信號必須清晰明確并符合規(guī)定。
21.14禁止用人身重量來平恒吊運物件或以人力支撐物件起吊,絕對不容許站在物件上與物件同時吊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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